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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合规范精神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公示

根据商洛市医保局《关于落实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整合规范的通知》(商医保函〔2025〕206号)要求,本次整合规范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括10项主项、6项加收项,总计16项可收费项目,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陕西省整合规范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