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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中心医院医用液氧(含充装)采购项目供应商遴选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商洛市中心医院需对院内日常所需的液氧(含充装)供应商进行公开遴选,欢迎具备合格资质,较强供应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医用液氧(含充装)项目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25-HW-069

二、采购内容

我院医用设备带氧气供应来源主要依靠院内液氧站,现为保证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开展、正常供氧。需采购液氧及充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所响应产品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药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注明生产许可范围包含医用氧(液态);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内的药品注册批件

5.投标人若非制造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制造厂家,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若委托运输则须提供委托运输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具有《气瓶充装许可证》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充装介质包含液氧);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四、报名需提供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药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注明生产许可范围包含医用氧(液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内的药品注册批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若非制造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制造厂家,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若委托运输则须提供委托运输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具有《气瓶充装许可证》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充装介质包含液氧)(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10271031

8:00—12:00    14:30—18:00

2.报名地点:商洛市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4-2180023

六、其他事项:经审查资质合格的企业方可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商洛市中心医院

                                    2025年1027